(1) 員工具有安全的和健康的工作場所,有健康和安全政策和/或程序文件,有適當的安全基礎設施和設備。
(2) 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安排,保護雇員和資產,特別是在沖突地區(qū),制定可執(zhí)行的危機管理政策,以便及時有效地應對突發(fā)事件。
(1) 維持公平和體面的工作條件,勞動者的工資至少按照國家法律規(guī)定的當地行業(yè)工資標準或者最低工資標準支付,并按照國家法律標準享受社會保障計劃。
(2) 不干涉工人的結社自由,雇員代表不受管轄歧視或終止合同,不報復員工行使權利、提出不滿、參與工會活動或舉報涉嫌違法行為。
(3) 不使用非自愿執(zhí)行的受到懲罰威脅的工作,包括強迫加班、販賣人口、債務奴役、強迫勞役、奴役或奴役,不扣留移徙工人的身份證件。
(4) 不以下列理由進行區(qū)分員工:年齡、殘疾、性別、性取向、政治或其他觀點、種族或社會出身或宗教。與就業(yè)有關的決定包括但不限于:雇用、晉升、解雇和調動工人、培訓和技能 開發(fā)、健康和安全、任何與工作條件有關的政策,如工作時間和報酬。
(1) 不雇用仍在義務教育年齡的兒童,18歲以下或低于法定最低年齡的兒童不得就業(yè)。
(2) 尊重并遵守各級(地方、國家和國際)的環(huán)境法規(guī)要求。
(3) 在所有的活動中,應獲得所需的環(huán)境許可證和許可證,并支持對環(huán)境挑戰(zhàn)采取預防措施。系統(tǒng)地管理環(huán)境影響,但不限于:能源、水、廢物、化學品、空氣污染和生物多樣性, 并設定目標和目標,以減少這些影響。
(4) 遵守所有適用的反腐敗法律和法規(guī),并為此對任何形式的賄賂、腐敗、勒索和貪污采取零容忍政策。不與客戶和公職人員的業(yè)務往來支付賄賂或作出任何其他引誘(包括回扣、 便利費、過多的禮物和款待、贈款或捐贈)。